1.申请《金卡》或《白金卡》
(1)符合《金卡》或《白金卡》申请条件的宾客,于当天持购物凭证(不接受已享受VIP卡折扣优惠和特批优惠的购物额的购物凭证)到我司各商店宾客服务中心按要求详实填写《友谊VIP卡申请表》提出申请。逾期将不予办理。
(2)提供有关购物凭证及有效身份资料给工作人员检核。
(3)经审核,符合要求的,即可领取《金卡》(《贵宾卡》)或《白金卡》。
2.申请《钻石卡》
(1)符合《钻石卡》申请条件的《金卡》或《白金卡》会员,须在消费积分达到申请条件之日起90天内到我司各商店宾客服务中心按要求详实填写《友谊VIP卡申请表》提出申请。
(2)提供有关资料给工作人员检核,符合要求的,递交公司审核(过程约20个工作日)。
(3)经审核获得批准的,由商店的宾客服务中心通知,会员须自通知之日起,90天内到商店宾客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,逾期未办理的,将予以取消。客人如有需要须在本有效期内另行提出申请,超过本有效期的,按新的年度购物积分情况进行判断。
(4)客人办理换卡手续时,须提供卡主有效身份证明给工作人员核对,无误后,交回用以申请的《金卡》(《贵宾卡》)或《白金卡》,才能发给《钻石卡》。
1.VIP卡需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2.须出示VIP卡才能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享受相应商品类别的折扣优惠、积分或服务。
[购物优惠及消费积分]
3.不能与其他优惠卡同时使用。
4.交款时,须把VIP卡交收款员进行录入操作才能获得消费积分。
5.办理退换持VIP卡购买的商品时,须出示该VIP卡刷卡进行积分增减。
6.VIP卡购物积分不能转赠;
7.VIP卡不得寄存于商场营业专柜,如违规操作,将失去相应的权益和资格。
8.在各协作单位接受服务时,须按协作方要求出示VIP卡才能享受相应的折扣和服务优惠。